优秀村规民约展示之樟树村村规民约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城乡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省民政厅于2019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经各县市区征集选报、市州择优推荐,省民政厅核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津市市毛里湖镇樟树村村规民约入选全省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津市市毛里湖镇樟树村村规民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樟树村民主法治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步伐,应广大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二条 本规约具有村与村民、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契约性质,对全体村民均有相同的约束力。全体村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执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居住本村的外来人员参照执行本规约。
第三条 本村的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应当模范遵守和执行本规约。
第二章 村民行为规范
第四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第五条 严禁“黄赌毒”。 严禁参加邪教组织,不搞宗派活动 ,自觉抵制邪教宣传。严禁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行为。严禁偷盗、敲诈、损坏集体、个人财物,严禁损坏水利、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对违反本条者村民享有监督举报权利。全体村民应积极参与村“平安创建”活动。
第六条 严禁非法上访。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原则,有事逐级反映解决问题,严禁非法煽动、串联他人信访,严禁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对违反本条者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条 讲究公共卫生,保护生态环境。严禁随意堆放、焚烧秸秆等垃圾杂物,秸秆必须还田。严禁乱砍滥伐树木。垃圾要分类入箱,村民要自觉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室内做到干净整洁,确保常态化。
第八条 倡导二十四孝,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赡养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子女要主动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婆媳之间要真心相待。
第九条 爱护未成年人,重视未成年人的教育。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必须履行抚养义务,并保证他们接受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村鼓励家长培养子女上大学,对有子女上重点大学的家庭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十条 自觉保护耕地,严禁荒废耕地,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村民建房应服从村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动工,新房建好后,应拆除旧房的,必须及时拆除并退出旧的宅基地。
第十一条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改变“传宗接代”老旧思想,提倡男女平等,优生优育。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
第十二条 提倡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不违规赈酒,反对铺张浪费,不安装拱门气球,不敛无义财,坚持勤俭持家,勤劳致富。
第三章 违约处理
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除触犯法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村民委员会可做出如下处理:
1、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要求写悔过书,并在村内通报;
3、根据实际情况暂缓享受村里的优惠待遇。
4、每违反一条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要进行处理的,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擅自处理。
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农户,在本年度不得参与“五户一家”活动评选。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民政局基政科 黄燏 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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