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不漏 一户不错
--武陵区民政局实施精准救助 科学救助成效显著
当得知自己和弟弟每个月可以领到政府发给的1100元低保金时,9岁的艾祺淞眼睛红了,他站在社区服务大厅里,用奶奶教给他的话不停地说着“谢谢、谢谢”。由于父母一年前经济诈骗被判刑入狱,8岁的艾祺淞和3岁的弟弟只好跟着年近70岁的奶奶生活,年迈的奶奶患有多种疾病,每月2千多元的退休工资远远不够支撑两孙儿的生活费和自己的医药费,生活陷入了困境。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临江路社区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向街道和区民政局反映情况,根据以往的救助政策,艾祺淞兄弟和奶奶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但根据今年武陵区最新出台的《武陵区城乡低保精准救助实施方案》,街道、社区对其家庭收入进行了新的计算与评估,经个人申请,社区和街道民主评议等程序,艾祺淞一家被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始于1997年的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以来有效地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虽然政策不断完善,程序越来越规范,但是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严谨规范的政策条件虽然将“人情保”、“关系保”拒之门外,但也将一部分达不到标准的困难户挡在了低保大门之外,没有做到精准辐射,应保尽保,究其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虽然人均收入高于低保标准,却因偶遇大病、大灾、人身意外伤害和支付子女高额学费等,造成收不抵支,实际生活水平远低于低保水平,致使这部分特别困难的家庭被排除在低保范围之外。二是家庭收入难以准确核算,在具体工作中,城市居民家庭的显性收入和固定收入容易计算,但隐性收入和弹性收入却难以计算,农村居民家庭由于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收入难以货币化,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也增大了收入的不稳定性,致使部分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未被纳入范围。
针对上述问题,今年以来,常德市武陵区民政局立足“瞄准困难群众、实行精准救助”工作思路,针对城乡低保对象认定难问题,通过计算与评估,建立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完善审核审批流程,搭建大数据信息核对平台等措施手段,实现低保对象的精准认定和精准救助,筑牢民生兜底保障最后一道屏障。
实事求是,做到劳动力量化标准化。芷兰街道腰路铺社区居民徐某妹,今年50岁,自2016年5月发现肾功能萎缩后一直在吃药维持,2019年12月份又被确诊为尿毒症。家里有两个儿子,一个虽已成年,但收入不高,一个还在读初中,其配偶长期在工地打零工,月收入也不太稳定,前期就诊已经花费了30余万元,现在每月还要进行8次透析,社区和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当场进行了家庭收入的核算,徐某妹一家于9月份被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武陵区民政局在实施精准救助后将抽象的劳动能力量化为具体劳动力系数,根据申请人家庭成员身体健康状况划分为全劳动力人、半劳动能力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人、重残人等类别,对应男性和女性的不同年龄段,确定了不同的劳动力代码并赋予相应系数。例如18-50周岁的男性身体正常人员,其劳动力系数为1,随申请人身体状况变化,同龄有部分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慢性病人的劳动力系数逐渐下降,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和重病人其劳动力系数均为0。按统一低保劳动力系统测算标准对每个申请人家庭成员收入进行核定,简化了工作方法,减少了基层自由裁量权,提升了低保对象认定的公平性。
科学设计,做到家庭收入测算规范化。在实施精准救助之前对每一类低保对象都是一个补助标准,那么对于低保家庭来说,可能出现两种结果:要么沾光,实际补助水平高于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要么吃亏,实际补助水平低于低保标准与家庭人均收入之间的差额。今年5月,武陵区民政局选取白马湖街道和河状镇作为试点单位,参照《常德市武陵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计算评估实施细则》先行先试,在试点期间,白马湖街道、河洑镇的低保对象全部纳入精准识别范围,通过以户为单位,家庭经济状况诚信申报、计算与评估相结合,对申请人本人或家庭成员在外打零工,无固定收入,难以准确认定家庭收入的对象,探索实施了将无固定场所务工人员收入与打工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核定其收入的办法,建立了务工人员个人月收入=个人劳动力系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540元/月),使以往困扰民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无固定收入、核定难的问题迎刃而解。芷兰街道柳菱社区的一名低保户潘某某,多年来一直享受低保政策的帮扶,这两年通过自主就业,在一家美容院工作,而且还利用空余时间做起了微商,每月收入3000元左右,社区和街道民政专干通过家庭经济收入的计算与评估,得出其家庭收入高出武陵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0元/人/月),潘某某主动向社区递交了退出低保申请书,大大减轻了社区和街道民政专干信访维稳压力,同时也为基层减轻了工作负担,提升了家庭收入认定的科学性。
精准救助,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通过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化、低保程序规范化、管理服务标准化,我区社会救助管理进一步规范,实现了城乡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应保尽保,有效杜绝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通过精准救助,截至2020年10月,武陵区共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对象956户1776人,农村低保对象户56 户97人;保障城市低保对象4125户6538人,累计发放保障救助金3316.4万元;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77户1111 人,累计发放保障救助金431.1万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421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341.8万元,进一步编密织牢了底线民生安全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武陵区民政局 陈学博)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