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民政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近日,武陵区确定《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在各级行政机关办理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根据政策要求,武陵区民政局首先对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按照减政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通过整合,除可以用证件代替、网络数据查寻获取信息不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外,还有14项证明事项需要提供,涉及到申请成立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办理收养登记等方面具体展开。
武陵区民政局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将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对改善营商环境、提高民政依法行政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武陵区民政局 罗欣欣 张雅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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