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显城市记忆--石门县对城区桥梁规范命名
近日,石门县发布《关于规范石门县城区四座澧水桥梁命名更名的通知》,确定了县城区四座澧水桥梁的标准地名。按照桥梁的修建时间老百姓较熟悉的“一桥”被命名为“石门大桥”;“二桥”被命名为“永兴大桥”;“三桥”被命名为“杨岭岗大桥”;“四桥”被命名为“梯云大桥”。
近年来,随着县城不断提质扩容,桥梁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县城中心的四座桥名,有按桥梁修建时间顺序叫名字的(如一桥、二桥、三桥、四桥);有按桥梁建设规划或工程名称叫名字的(如石门澧水大桥、澧水大桥);还有在澧阳路上叫“一桥”、“二桥”,在宝峰路上叫“宝峰大桥”等,给全县广大群众和外地旅客出行带来了不便。
针对这些桥梁名称使用的随意性,且使用名称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石门县民政局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地名命名文件规定,本着“尊重历史、体现规划、通俗易懂、好找好记”的原则,通过深入实地走访调查,广泛征集群众意见,组织专家学者座谈论证,县人民政府审批等程序,对县城区横跨澧水河四座桥梁进行了规范命名,彻底解决了“一桥多名”的问题。
(单位:石门县民政局。作者:王慧 刘万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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