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召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个清单”部门联席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常德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依法依规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明责、赋能、减负、增效,11月4日下午,津市市民政局牵头召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三个清单”部门联席会议,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镇(街)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及民政专干共计30余人参加。
会议现场
会上,梳理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行)》重要内容及各部门的职责,明确了“三个清单”的工作事项及“8个不得”的禁止性规定。
会议强调,要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三个清单”落实的全过程,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领导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开展自治、依法协助政府工作,确保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会议要求,各单位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不得违法干预,并积极落实指导、支持和帮助措施;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在工作上给予指导,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减负工作事项,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
(津市市民政局 陈聪 魏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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