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 以绿色发展助推新时代殡葬改革落地见效
石门县以“绿色发展”破题,在以殡葬改革为抓手,通过自治、破俗、节地、生态、监管多措并举,高位推动殡葬改革,取得了实效,获得了百姓群众的认同。
石门县地处湘鄂边陲,全县国土面积3970平方公里,总人口67万人,其中土家族占比57.3%,素有“七山一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半庄园”之称,是典型山区大县,少数民族过半县。近年以来,石门秉承“两山”理论,坚持“五个结合”,以理念破除旧俗,用新风改革传统,用政策激励动能,在土家族聚集区域,实现了由传统土葬向火葬后公墓安葬,再由公墓安葬向骨灰堂安放的转变,且火化区火化率始终保持100%。主要做法为: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村民自治有效结合,下好改革“先手棋”
为扎实推进殡改工作,县委、县政府按照全盘规划布局,区位逐步发展,阶段有序推进的整体思路,主动与村民自治有机结合起来,实行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镇村协同的发展模式。一是每年都将殡改工作写进县委经济工作报告和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列入绩效考核范围,与重点工作同调度、同部署、同考核。凡涉及殡改重点工作,都要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议上进行研究。二是坚持与党建结合。主动将殡葬改革纳入党建工作范围和考核内容,要求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自觉做到“四禁止”、“五提倡”(“四禁止”:禁止大操大办、禁止迷信活动、禁止私埋乱葬、禁止超标建墓;“五提倡”:提倡节约简朴治丧、提倡节地生态安葬、提倡采用环保殡葬用品、提倡文明低碳祭扫)。三是坚持与乡村治理相结合。以村为单位成立自治联合会,下设红白理事会,在村党组织引领下协助开展村级治理。在全县村(居)形成了乡村治理“两联两包”模式,对原有行政村的区划旧格局、管理旧模式实行改革,进行区划重整、组织重构。划分治理单元。按照“地域相邻、产业趋同、风俗相近、规模适度、群众认同”原则,每村科学划分一定数量的片区,片区内划分建立若干个屋场,形成以屋场为单位的微治理单元。让党组织、自治组织联动包片区,党员、屋场员联户包屋场,以小治求大同,将殡葬改革融入到党务、政务、村务当中,每个片区屋场长、屋场员,对屋场内所有农户进行包联,实现自觉管理、监督管理全覆盖。
例如,我们在“123X”村居自治框架下,与县委“两联两包”基层治理相融合,将殡改政策、殡改理念写进村规民约,写进自治联合会章程,通过村规民约“约”出村风、民风新风貌,让殡葬改革深入人心,形成自觉。
二、坚持移风易俗与群众自觉有效结合, 用好改革“助推器”
石门是一个边远山区县,也是一个少数民族聚集县,受土司文化和土家传统殡葬习俗的深远影响,全县传统殡葬习俗根深蒂固,殡葬文化深入人心,“热热闹闹送亡人,欢欢喜喜办丧事”等土家丧葬旧习很难在短期内改变。对此,我们首先在思想上求“变”,把移风易俗与群众自觉有效结合起来,将破旧立新作为殡葬改革的主要抓手,实施“三大举措”:一是做到三个讲清:政策宣传讲清,做到家户喻晓,人人皆知;改革理念讲清,突出绿色生态,提倡厚养薄葬;利弊关系讲清,算好经济成本。二是实行三大规范:村规民约规范。即将殡改政策、要求、目的写进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按照约定实行规范管理;专项治理规范。成立了由民政牵头、政法、林业、国土、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整治小组,管源头,管长远,管责任,形成治理常态;行业管理规范。整治殡葬乱象,规范殡葬服务市场,优化殡葬服务环境。三是兑现三大激励。对在火化区域死亡的实施丧葬火化费用减免激励、节地生态安葬奖励激励,对困难家庭、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等死亡的人员全部实施骨灰免费存放鼓励激励。真正让传统旧俗从低俗、迷信、繁琐中慢慢解脱出来,实现文明、科学、绿色、低碳殡葬。
三、坚持政府投资与镇村自筹有机结合,打好改革“组合拳”
一是在资金配套上着力。将殡葬事务中心收支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按照先报后审,先审后办的原则严格管理殡葬事务经费。在县财力吃紧的情形下,县政府每年都要配套殡改工作经费,配套火化减免和节地生态安葬奖励费用,为推动殡改工作和倡导节地生态安葬提供保障。二是在设施配套上升级。先后提质升级县殡仪馆房屋屋面、吊唁大厅、火化炉、馆内布局等设施设备,实现吊唁大厅、宾馆客房、便民食堂等整体扩容,超市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升级,馆区和大厅、房间全部亮化美化绿化。公墓先期配套,我们坚持以城区带动乡镇,以中心辐射周边的模式配套建设公墓,先后建设了中渡、金玉观、山河圆等6个公墓区和秀坪、东山峰、南北镇、宝峰街道双新社区等8个公益性公墓区,极大地满足了殡葬改革的刚需要求。三是在骨灰堂建设上配套发展。石门是一个林业大县,森林覆盖率达71.59%。本着节地、绿色的发展理念,在殡葬改革同时,我们及时采用政府投资与村镇自筹相结合的模式,将骨灰堂建设作为火化扩面的配套工程来抓,大力推行骨灰堂节地生态安葬。比如,2010年原楚江镇中渡社区因项目拆迁,300多座坟墓面临火化迁移下葬难题。如果移坟土葬,土地不允许,成本也高,既不能治标也能不标本;如果实施火化后到公墓区安葬,丧属需要重新购买墓地,不愿意。面对两难困境,我们因势利导,主动与镇村联系协调,通过镇村自筹建设骨灰堂的模式及时将问题清零。此后,我们按照同样的模式,先后解决了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建设迁坟和城区弱势群体,公职人员逝世后骨灰安葬等多个难题。截止当前,我们先后建设了黄泥岗、涂家湾,曹家棚等6个城区公益性骨灰堂,设计骨灰存放格位约5万余个,完全可以满足逝者骨灰安放需求。
四、坚持殡改服务与社会经营有效结合,夯实改革“压舱石”
为了切实提升殡葬服务质量,我们将政府购买服务与社会化运营相结合,采用专业服务优先、价格服务优先、配套服务优先等服务模式,做好服务文章。一是管理人性化。将殡仪服务中心每个工作岗位职责进行公示,实行目标考勤,积分管理,按绩施奖。二是“菜单”服务。将殡葬服务的内容,量制成“菜单”,供丧属选择,丧属既可以随意点单,也可以直接选用套餐服务。同时,我们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企业代表、群众代表等担任监督员,全程监督殡葬服务质量。三是经营社会化。我们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专业服务团队,将殡仪服务部分内容实行社会化经营,如鲜花礼仪服务、殡仪服务等,既专业生态环保,又科学高效,深受社会好评。
五、坚持示范引领与执纪执法有效结合,当好改革“排头兵”
一是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与组织部门对接,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建立完善领导干部操办丧事的“报告承诺制”,纳入移风易俗宣传教育管理。要求党员干部带头实行遗体火化,带头实行节俭治丧,文明低碳祭扫,带头治理乱埋乱葬,倡导殡葬新风。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过程中,又将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创建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落实。二是典型示范引领。王新法是“全国脱贫攻坚模范”,2017年2月,因劳累过渡,牺牲在石门县南北镇薛家村的扶贫阵地上。他带领当地群众移风易俗除旧习,集中安葬破陋习的先进事迹一度传为传话,成为石门农村殡葬改革新风的源地。我们以此为导向,把薛家村“山河圆”农村公墓作为殡葬改革试点的“主阵地”,结合“湖南省廉政教育基地”、“常德市廉政教育基地”、“石门县廉政教育基地”的实际,倡导全民教育,让每一位干部职工都到现场学习、感受该地殡葬改革带来的新成果。近年来,全县各单位每年都要组织干部职工到“薛家村”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此外,我们还将丧葬礼俗改革纳入美丽乡村建设,进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把薛家村“魂系生态、绿荫后人”的绿色安葬理念,融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风文明建设,引导广大群众革陋俗、树新风。三是严格执纪执法。改革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纪检监察的重点内容,并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殡葬改革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提拔重用、岗位调整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对违规办丧、奢侈办丧等现象进行专项整治,与每一名干部签定承诺书,相互监督,自觉遵守。除改革之初处理因违反殡葬改革政策规定的公职人员外,近10年没有发生一起公职人员违规案例。在严格执法方面,我们对违规违建殡葬设施等行为实行零容忍,并予以坚决打击。通过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我们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至少3次以上,全面排查整治殡葬乱象和不文明现象。如,今年,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我们对一处豪华活死人墓进行依法拆除,对一学校附近一扰民集中治丧点进行强制迁移。
殡葬事业是一项最重要的民生保障事业,殡葬改革更是事关群众“逝有所安”的一项民心工程,特别是在山区县城和少数民族聚集区域,更是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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