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关于延长2019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年检时间的通知
市本级各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办理上一年度的年检手续。截止2020年5月29日,仍有部分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期办理年检手续。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以及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的影响,决定延长2019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年检时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年检时间。未检社会组织明确专人督促年检事宜,在2020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检查材料并办结相关手续。对逾期仍不进行年检的社会组织,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作出警告或撤销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惩戒体系。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年检的单位,在截止日期之前将具体原因函告我局。
二、年检方式。使用社会组织信息平台进行网上登录申报年检,如有疑问,可电话(0736—7255225)咨询。
常德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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