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居民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有关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21〕3号)》要求,我局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居民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证明”的办理流程、格式文书、事中事后核查办法需进行公示。依据湖南省地方标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DB43/T 1895-2020),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办理流程
详见附件湖南省地方标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DB43/T 1895-2020)第8条 核对程序。
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格式文书
详见附件湖南省地方标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DB43/T 1895-2020)中附录B 表B.1 ××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申报与授权书。
三、事中事后核查办法
详见附件湖南省地方标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DB43/T 1895-2020)第8.8条 异议复核和第10条 评价与持续改进。
附件:DB43T1895-2020《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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