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常德市民政局按照《中共常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常法委发〔2022〕7号)和《常德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常法治办〔2022〕1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责任到位。为抓好法治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法制科负责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衔接、协调和组织实施。形成了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负责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层层落实。
2.强化保障到位。2022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局党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民政整体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人、财、物等方面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3.强化职能发挥到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领导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履职尽责,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带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二)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各个重点环节
1.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我局严格按照局印发的《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凡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都由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策,并交由局法制科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2年,共审查重大合同23份、重大执法决定3件、建议提案回复若干。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在遇到专业性强或者疑难、复杂的问题,征询单位聘请的法律顾问的意见。
2.坚持党务、360足球比分,足球比分网,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老百姓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化平台及时予以公开。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争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运行在阳光的轨道上。
3.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2022年,我局重新修订了权责清单,并在局网站公开。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局网站及时公布。开展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低保科和低收入认定中心的四个规范性文件 的起草、修订、征求意见、听证等过程,进一步推动民政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三)注重法治思维,在依法行政中规范服务
1.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说法”、法制宣传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力度。我局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将干部职工的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细化考核。通过推广无纸化学法用法系统,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2022年我局普法学法用法考试,做到了普法学习率、报名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2.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工作。我局积极响应、精心部署,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建设宣传活动。5月份,我局举办了“2022年度市直民政系统法治教育专题培训”,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以案释法培训,围绕“民法典中的居住权”“地名管理处罚条款”等方面,通过真实案件结合民政工作释法析理。8月和10月分别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二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和“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活动。我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结合主题党日、志愿者活动日和业务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形式各样的法治“六进”活动。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以村规民约作为深化移风易俗、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有效“护航”乡村治理工作,形成符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具有常德乡土特色的村(居)规民约体系。三是在局机关门口、大厅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竖立盾牌和设立宣传橱窗等方式,大力宣传法治常德建设的有关精神,并利用宣传栏长期展示经典法治案例,加大成果运用。
3.谨守法律准绳,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在民政系统的开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在民政系统蔚然成风,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依法正确履行民政管理职责。2022年,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114件、行政处罚3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2022年,我局制定本部门抽查计划3个,联合其他部门抽查计划1个,通过随机抽查市场主体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门式)覆盖,实现了全年办事群众零投诉、满意率100%。全年我局没有产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没有发生因执法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案件。
二、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市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和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民政法治体系顶层设计有待加强,部分法律法规和政策,亟待依照当前的工作形势和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二是民政执法队伍有待加强,目前虽成立了民政综合执法大队,但因为机构性质未定,人员一直无法配备到位,存在执法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普法宣传活动和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形式比较单一,在宣传上没有产生很好的成效。
三、下阶段工作措施和计划
2023年,我们将围绕国家、省、市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深入普法,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审批行为,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大商事登记改革力度,探索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实施加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领域执法监管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和流程。按照重大决策事项目录,依法举行听证,注重专家和律师咨询论证,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贯彻落实《常德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强对法律顾问队伍的管理,保证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严格合同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合法性审查、登记编号、合同备案、风险评估等制度,全面规范机关合同管理,提高机关合同管理水平。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贯彻《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拟制计划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动态清理制度和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对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就文件执行情况开展联合督查。
4.依法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应诉答辩机制,督促指导作为行政复议(诉讼)被申请人(被告)或第三人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相关义务。完善复议应诉工作责任制,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质量,全面推进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出现行政行为被撤销、确认违法的,依法追究相关直接人员责任。
5.扎实推进普法学法制度。加大法治教育培训力度,全面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大“以案说法”、法制宣传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的力度。联合相关科室重点宣传普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和政策。科学制定立法规划计划,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积极创新法制宣传形式,丰富活动内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努力推动民政法治化进程。
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全面落实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继续推行常德市行政执法四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加强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优秀执法卷宗评比活动。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对各单位法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将依法履职、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和监督管理的情况作为年度法治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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